医改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为中医药事业提供了一次发展的历史机遇。医改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国家大事,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首先要服务于医改大局,抓住机遇,在积极参与医改中做强自身。
如何在医改中发挥作用,《意见》从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药产业水平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工作部署。各级政府制定医改实施意见时,要切实贯彻落实上述精神。而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关键要坚持好两个指导思想。
首先,坚持《意见》提出的“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也是衡量中医药工作好不好的根本标尺。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务必要先到人民群众中去问一问,想一想,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明了工作的轻重缓急。
其次,坚持《意见》提出的“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人类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可见,中医药优势源于自身特色,也是中医药价值所在。因此中医药参与医改,必须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始终把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着力点。不管是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还是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不管是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还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原则。
时刻想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时刻想到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在这两个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在参与医改中做好中医药工作,在实践层面上还必须从整体观和系统论出发,坚持统筹兼顾,把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当前,要着力解决人才培养与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科研与临床结合不紧密、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优势不突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药文化建设还比较薄弱等问题。要坚持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抓住当前最薄弱、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农村、社区和欠发达地区中医药服务等关键环节,加大扶持力度。
一个事业在其发展历程中,历史提供的机会可遇不可求,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担负起庄严而重大的现实责任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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