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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价老药终于不用再退市了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4-30 10:06:00
  • 核心提示:  第十一届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学术会议日前在广州举行,会议透露,即将于本月底前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不少受百姓欢迎的“廉价老药”。(《广州日报》4月13日)  这几年,“廉价老药”市场难觅

      第十一届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学术会议日前在广州举行,会议透露,即将于本月底前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不少受百姓欢迎的“廉价老药”。(《广州日报》4月13日)

      这几年,“廉价老药”市场难觅的现象极为常见,给患者的治疗带来极大的不便。比如,上海一个6岁的儿童,病重急需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针剂,全家人跑遍了上海的医院、药店,竟然没有找到这种2元多一支的救命药。后来,通过在网上发帖,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一药店找到这种药(《东方早报》2006年10月23日)。

      百姓之所以欢迎“廉价老药”,就在于其价廉效优,而其被市场边缘化,也恰恰在于价廉。因为价廉,生产厂家无利可图,不得不限制生产甚至彻底停产。为了留住“廉价老药”,国家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2007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下文要求10家药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18种药品的定点生产工作”。可事后媒体调查发现,这10家药企中,只有4家投产了部分“廉价老药”(《医药经济报》2007年7月23日)。

      现在,这一尴尬局面终于即将结束了。一是“廉价老药”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医疗机构加价15%销售药品的规定取消,“廉价老药”畅行市场的最大障碍被排除。因为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廉价老药”的使用将受到鼓励和保护;因为取消了15%的加价规定,医院将不再追求高价药以谋取高利润。

      但是,要完全避免“廉价老药”退市,只调动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商的积极性还不够,还要让药品生产厂家乐意生产“廉价老药”。药厂不能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地向社会提供药品,要让药厂乐意生产“廉价老药”,除了让药厂增强社会责任感外,还得让其从“廉价老药”的生产中得到好处。因此,国家应给予承担“廉价老药”生产任务的企业一定的优惠,保障其有适当的利润空间。只要生产成本与价格不“倒挂”,厂家不亏本,“廉价老药”无法投产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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