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迅速,有一定条件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但其规模和管理水平还远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公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与会者在分析了这一现状后提出,《意见》中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尚无成功的经验可供参考,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民间中医药工作者从业或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的不利因素。
与会者表示,通过探索符合民间中医药发展的内在规律,民间中医药事业发展一定能获得突破。待国家发布有关医改的配套文件之后,协会将以此为指导,制定有力措施予以贯彻执行,以优质服务和确切疗效服务于社会公众,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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