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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院呼唤“同工同酬”

  • 来源: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3-11 16:27:00
  • 核心提示: 处于弱势的中医院要生存并取得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弱势群体”中医院,期望能获得与西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合理补偿中医医疗服务 价格问题被认为是制约中医发展的最

            处于弱势的中医院要生存并取得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弱势群体”中医院,期望能获得与西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合理补偿中医医疗服务

            价格问题被认为是制约中医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表现为中医收费服务项目少且定价低。在国家发改委核定盼3996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中:中医项目只有92项。如在骨伤治疗中,只允许中医收取一项“小夹板”的费用,而西医却可以收取麻醉、手术、耗材等诸多费用。这一状况导致中医机构经济效益较差,在综合性医院的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小,严重影响了医院提供中医服务的积极性和对中医再投入的规模。

            中药饮片低廉的价格,也严重影响了中医院的收入。江苏省中医院目前每天都要消耗4吨多的中药饮片,但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却让医院认为“不值一提”。江苏省中医院院长刘沈林说,一般情况下,普通患者服用中药1周只需要60多元,而同样的疾病服用西药最起码要花几百元。2007年江苏省对各级中医院开展的调查显示,中药饮片收入只占药品收入的不到6%。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一定规模中医院的调查统计,中医院门诊服务中,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80%左右,但中医医疗收入却只占45%左右,中医医疗服务收入与其服务提供量明显不成比例。

            刘沈林是江苏省名中医,如果没有其他辅助检查,他门诊治疗一位患者的全部劳务收入只是15元的挂号费。刘沈林表示,中医服务只有社会效益而少经济效益,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导致中医人员的经济收入低,中医服务提供的数量和质量不断下降,西医化现象普遍。徐州市卫生局副局长俞军表示,当地一些县级中医院,新近来的年轻中医1年后纷纷转为西医。

            据了解,财政部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政策的若干意见》里,明确要求“调整服务价格时,要考虑和照顾中医、民族医的特点,以促进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但目前的实际情况仍然是中医服务价格偏低,无法合理补偿中医的医疗服务。

            江苏省中医药局综合处处长朱岷认为,只要能真正落实好中医政策,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促进中医适宜技术的充分利用,就能帮助中医获得长足发展。

            平等分享公共"lu生资源

            在公共资源的占有上,中医和中医院也处于明显弱势。例如,由于"120"急救车不把病人往中医院送,县一级中医院的病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病人都被送到了综合性医院,“120'’也成了当地综合性医院的专车。江苏丹阳中医院副院长丁家祥无奈地说,医院门口经常有"120"呼啸而过,有些交通事故即使发生在中医院附近,“120"也不会将病人送来。每年发生在丹阳境内的"120"急救能产生5000万元左右的诊疗费,除了被运往镇江或南京外,留在丹阳境内的估计有4000万,但90%被送到了县人民医院。

            朱岷这样分析,急救原则包括权衡医院的综合抢救能力、就近性、专科特色以及患者自愿等。传统的中医诊疗手段相对落后,中药起效速度相对较慢,中医院应急人才缺乏,导致中医院综合急救能力偏弱。尽管近年来,各家中医院的现代医学设备和人才逐步多起来,现代医学服务也占有相当比例,但急救系统仍不能认可其救治能力。“这一现象短期内很难改变,但有必要从政策上保证中医院与综合性医院平等分享急救资源,否则中医院的急救能力永远得不到提高。”朱岷说。

            政策仍需“明朗化”

            受访人士表示,现在各级政府都提出要重视中医药发展。但政策文件中的“要

    发挥中医药的作用”,还远远没有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而在一些项目上,不仅相关政策没有“发挥中医药的作旦”,甚至存在歧秘。医保政策没能“一碗水端平”。例如,江苏省中医院和江苏省人民医院同属三级甲等医院,但医保政策规定每个住院病人在人民医院最高能报销12,800元,在江苏省中医院最高只能报销9700元,超出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到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多为疑难杂症,3000元的报销差额是患者在治疗方面的巨大损失。       

            引资的路子不太好走。国家和地方中医发展条例都规定可以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发展中医事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行,往往因为涉嫌租赁承包而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中医院的管理者们对如何落实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感觉非常茫然。

            “治未病”政策未明朗。卫生部提出中医要在“治未病”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一直没有明朗的具体政策。业内人士认为,“治未病”的内涵非常丰富,国家首先应该厘清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等部门的职责,明确具体的任务。“治未病”不能仅在医疗机构中推行,必须融入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并享受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其次,应尽快明确“治未病”的诊疗范围并制定诊疗标准和规范,对中医在“治未病”中提供何种服务、服务到何种程度,棺应给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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