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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中医药服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健 时间:2008-07-11 08:24:30
  • 核心提示:  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宁夏卫生厅日前要求各县、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将中医、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合作报销范围。 记者从宁夏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宁夏卫生厅日前要求各县、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将中医、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合作报销范围。

        记者从宁夏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获悉,由于各市县情况不同,宁夏新农合中医药政策没有制定
    统一标准。但宁夏卫生厅要求,各县、市应结合实际,将用于当地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的中医药、推广使用的中医诊疗技术调整进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纳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报销范围。同时探索同等条件下降低中医药的起付标准,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探索中医药补偿机制,支持鼓励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保障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开展,宁夏积极推进基层中医诊疗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宁夏79.6%的乡镇卫生院和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全区2426个村卫生室(所)共有中医药人员及掌握中医、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1499人,较大地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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