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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解读

  •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处提供 时间:2007-06-09 10:52:02
  • 核心提示: 问: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有什么意义?  答:为提高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水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但目前在监管手段上还存在许多问题。首
        问: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有什么意义?
      答:为提高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水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但目前在监管手段上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中央与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政府机关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同药品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阻碍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执法的效率;第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所需的繁多的信息资料仍然依赖于手工收集,政令的上行下达还是依靠文件、电话和传真,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第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从事药品经营的活动日渐增加,要切实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实施网上监督的必要性日益迫切;第四,缺乏应急处理系统,导致一些突发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品质量事故不能及时报告,延误了处理时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各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人民用药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信息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不断增加。《药品管理法》也提出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全流程监控,采取的各种注册、认证、许可证管理、药品分类管理、执业药师管理、药品质量公告等制度,监管范围大、监管项目增多、监管业务信息存储和交换量大大增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复杂。
      要解决目前监管手段上存在的问题,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构建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手段和监管资源综合提升,提高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才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提出建立综合、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规范化的药品监管新机制、新模式,国家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即是实现这一新机制、新模式的基础工作之一。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是创新监管方式的依托,也是加快提高监管效力的重要措施。由于信息化建设具有战略性、长期性、整体性的特点,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在对以往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加快实施以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诚信服务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为基础,以药品监督业务管理系统、行政监督执法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为核心的国家统一的药品监管与服务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发挥系统优势,把药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规划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工程,实施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现代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服务。
      “十一五”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重点是实施“3511”工程,即依托现有国家统一政务网络,建立和完善覆盖国家、省、市(地)三级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三个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平台、信息安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五大应用系统(行政准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管理系统、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系统、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系统、公共服务系统),一个中心(药监信息资源中心)和一个标准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体系)。
      问:如何改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基础设施?
      答:食品药品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药,最大限度地减少食源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大的冲
    击。
      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需要几个方面的支撑条件:一是法规体系,二是技术监督体系,三是行政执法体系。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建时间短,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过快,整个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欠账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属于社会公共事业,资金缺口不能通过市场资源配置来解决,急需政府加大投入实现全系统的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用房普遍短缺,执法装备匮乏;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条件简陋,仪器设备陈旧,而且品种和数量偏少,普遍出现“人等机器”、“检品排队”的现象;医疗器械检测基础设施薄弱,检验能力低下,无法适应迅速发展、技术复杂的高科技医疗器械产品的检测需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初步建立,普遍缺少最基本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部分省和绝大多数地市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难以正常运作。
      在“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统筹规划,改善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和装备条件,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左右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度超前。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实验条件,配备仪器设备,整体提高技术支撑的硬件水平。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改造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配备基本执法装备和仪器设备;改造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和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实施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迁址建设项目等,另一方面依据《规划》,针对监管工作中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问: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有什么意义?
      答:为提高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水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但目前在监管手段上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中央与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政府机关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同药品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阻碍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执法的效率;第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所需的繁多的信息资料仍然依赖于手工收集,政令的上行下达还是依靠文件、电话和传真,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第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从事药品经营的活动日渐增加,要切实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实施网上监督的必要性日益迫切;第四,缺乏应急处理系统,导致一些突发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品质量事故不能及时报告,延误了处理时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各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人民用药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信息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不断增加。《药品管理法》也提出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全流程监控,采取的各种注册、认证、许可证管理、药品分类管理、执业药师管理、药品质量公告等制度,监管范围大、监管项目增多、监管业务信息存储和交换量大大增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复杂。
      要解决目前监管手段上存在的问题,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构建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手段和监管资源综合提升,提高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才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提出建立综合、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规范化的药品监管新机制、新模式,国家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即是实现这一新机制、新模式的基础工作之一。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是创新监管方式的依托,也是加快提高监管效力的重要措施。由于信息化建设具有战略性、长期性、整体性的特点,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在对以往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加快实施以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诚信服务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为基础,以药品监督业务管理系统、行政监督执法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为核心的国家统一的药品监管与服务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发挥系统优势,把药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规划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工程,实施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现代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服务。
      “十一五”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重点是实施“3511”工程,即依托现有国家统一政务网络,建立和完善覆盖国家、省、市(地)三级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三个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平台、信息安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五大应用系统(行政准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管理系统、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系统、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系统、公共服务系统),一个中心(药监信息资源中心)和一个标准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体系)。
      问:如何改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基础设施?
      答:食品药品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药,最大限度地减少食源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大的冲击。
      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需要几个方面的支撑条件:一是法规体系,二是技术监督体系,三是行政执法体系。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组建时间短,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过快,整个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欠账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属于社会公共事业,资金缺口不能通过市场资源配置来解决,急需政府加大投入实现全系统的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用房普遍短缺,执法装备匮乏;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条件简陋,仪器设备陈旧,而且品种和数量偏少,普遍出现“人等机器”、“检品排队”的现象;医疗器械检测基础设施薄弱,检验能力低下,无法适应迅速发展、技术复杂的高科技医疗器械产品的检测需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初步建立,普遍缺少最基本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部分省和绝大多数地市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难以正常运作。
      在“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统筹规划,改善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和装备条件,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左右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度超前。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实验条件,配备仪器设备,整体提高技术支撑的硬件水平。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改造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配备基本执法装备和仪器设备;改造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和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实施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迁址建设项目等,另一方面依据《规划》,针对监管工作中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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