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东方养生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东方养生 > 针炙保健 > 正文
  • 皮内针疗法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2:53:55
  • 核心提示: 【概述】 皮内针疗法又称“埋针疗法”,是以特制的短小针具固定于腧穴部的皮内或皮下,进行较长时间刺激的一种方法。 皮内针疗法在《内经》中有“静以久留”的记载。对慢性疾病及顽固性痛证有较好的疗效,在自我

        【概述】

        皮内针疗法又称“埋针疗法”,是以特制的短小针具固定于腧穴部的皮内或皮下,进行较长时间刺激的一种方法。

        皮内针疗法在《内经》中有“静以久留”的记载。对慢性疾病及顽固性痛证有较好的疗效,在自我保健中值得推广应用。

     

        【操作方法】

        (一)针具   

        用不锈钢丝特制的小针,分颗粒型(麦粒型)和揿钉型(图钉型)两种。

        1.颗粒型针长约1厘米,针柄形似麦粒或呈环形,针身与针柄呈一直线。

        2.揿钉裂针长O.2一O.3厘米,针柄呈环形,针身与针柄呈垂直状。

     

        (二)操作方法

        埋针针具和埋针部位严格消毒。

        1.颗粒型皮内针操作先用左手示指(食指)固定穴位两旁皮肤,右手用消毒镊子夹住针柄,沿皮下将针横刺入真皮内,针身可沿皮下平行埋入0.5~1厘米,针尖可向病所或循经埋刺,然后用胶布将针柄固定。适用于胸背、四肢,横刺及斜刺。

     

        2.揿钉式皮内针操作左手拇指、示指将埋针处穴位撑开,右手持消毒镊子夹住针柄,针尖对准穴位,迅速捻转刺入,然后用胶布黏贴固定。多用于面部及耳部等须垂直浅刺的部位。

        3.留针时间  根据病情、季节、体质不同而定。埋3—5日,夏天埋针不宜超过2日,以防感染。埋针期间每隔3~4小时按压2—3分钟,以提高疗效。

     

        【养生应用】

        常用于某些需要久留针的慢性病和顽固,性疼痛疾病,如头痛、胃痛、牙痛等多种痛证。另外,对神经衰弱、高血压、月经不调、支气管炎、哮喘等病症有一定疗效。

        1.头痛体穴:完骨、风池、外关。耳穴:后头痛取膀胱;偏头痛取肝、胆;前头痛埋额。

        2.胃痛体穴:胃俞、脾俞、鸠尾、足三里。耳穴:胃、脾、交感、神门、皮质下。

        3.高血压体穴:肝俞、心俞、风池、足三里、曲池。耳穴:肝阳、耳尖、肝、心。

        4.神经衰弱体穴:心俞、神门、三阴交、内关、安眠穴。耳穴:垂前、肾、心、神门。

        5.心绞痛体穴:心俞、膻中、内关、神门、郄门。耳穴:心、小肠、神门、交感。

     

        6.三叉神经痛体穴:翳风、面部痛点、下关。耳穴:肝、面颊、神门。

        7.月经不调  体穴:三阴交、子宫、关元。耳穴:屏尖、内分泌、内生殖器、脾。

        8.哮喘体穴:定喘、肺俞、肾俞、膻中、天突、丰隆。耳穴:肺、神门、平喘点、咽喉、气管。   

        9.麦粒肿耳穴:眼、目1、目2、肝、皮质下、神门。

        10.牙痛体针:合谷、内庭、痛点。耳穴:牙痛点1、牙痛点2、上颌、下颌、上屏间、神门。

     

        【注意事项】

        1.埋针部位及埋针针具应严格消毒,防止感染。埋针前,应对针体详细检查,以免发生折针。

        2.埋针要选择易于固定和不妨碍肢体活动的穴位,防止移动脱落。

        3.埋针后感觉疼痛或妨碍肢体活动时应取出,重埋或改用其他穴位。

        4.埋针部位不宜着水,夏天汗多埋针时间不宜超过2日,以防感染。

     

        【按语】

        本疗法治疗无痛苦,操作方便安全。对慢性病持续刺激可提高疗效。对因工作紧张而不能到医院的患者尤为适宜,是一种理想的自我养生保健方法。

     

    摘自《中华养生大全》王瑞华项琼瑶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