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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养生古训今译(十一)

  • 来源:上海中医药报 作者:李其忠 时间:2013-04-16 09:14:00
  • 核心提示: 31.原文善摄生者,常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语、少笑、少愁、少乐、少喜、少怒、少好、少恶。行此十二少者,养性之都契也。(《备急千金要方•养性 》)
    注释
    少:指不可过多。
    都契:要义、要领。
        31.原文善摄生者,常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语、少笑、少愁、少乐、少喜、少怒、少好、少恶。行此十二少者,养性之都契也。(《备急千金要方•养性 》)
        注释
        少:指不可过多。
        都契:要义、要领。
        意译善于养生的人,不能过多思虑,不能过多念旧,不能纵情施欲,不可过劳好事,不要过多言语,不能嬉笑过度,不能忧愁过度,遇事不能过喜、过乐、过怒、过好(不良嗜好)、过恶(厌世抱怨)。奉行以上所说的“十二少”者,是养生的要 义。             
      发挥上述原文,出自唐代大医家孙思邈所著《备急干金要方》,孙氏认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事则形劳,多语则气乏,多笑则脏伤,多愁则心慑,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忘错昏乱,多怒则百脉不定,多好则专迷不理,多恶则憔悴无欢。”人非草木,孰能无思无愁、无喜无乐、无怒无恶,但从养生角度看,精神情志的波动变化,都应有一个度,既不可不及,也不可太过。不及者气机容易郁滞,太过者精神易亢,精气易耗。
        32.原文心安则物之感我者轻。心和则我之应物者顺。外轻内顺。而生理备矣。(《苏沈良方•养生论》)
        注释
        生理:生命之常理。
        《苏沈良方》:是采集北宋时期著名的科学家沈括的医方医论和大文豪苏轼的医药杂说而成的。其中沈括有关药物的论说、疾病的施治和养生说,占据了书的大部分内容。该书的第六卷中专论养生。作者认为养生之道重在“和”、“安”二字。“和”,即是和缓静处,与自然合而为一。“安”,即是安之若素,泰然处之,不因情所牵,不因物所累。
      意译人们在精神情绪安和的情况下,能提高对外界刺激的适应能力,外界对机体的不良影响就可以减轻,人的内心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也会顺畅。外轻内顺,从而保持气血和平,脏腑协调,这才是符合生命常理的处世之道。
      发挥心主血而藏神,为一身之大主,《黄帝内经》因此喻其为“君主之官”。若平素多郁多思,多疑多虑,即便勤于锻炼,注重调补,亦何益之有?  
        33.原文常默元气不伤.少思慧烛内光,不怒百神安畅,不恼心地清凉,乐不可极,欲不可纵。(《饮膳正要•养生避忌》)
        注释   
        默:幽静,恭默思道。
       慧烛:原为佛教语,犹慧炬,此指智慧聪颖。
        内光:自内而外所照广远。
        意译经常保持幽静,人体元气不致受到伤害;避免思虑过度,才会智慧之光所照广远;遇事慎怒,精神情志得以安和畅达;处世慎恼,心地自然清净和泰。喜乐不可太过,欲望不可放纵。
        发挥经常保持幽静而不亢奋、不躁狂,既有利于避免元气损伤,又有利于激发聪颖智慧,诚如《周易》有言:“寂然不动,感而遂通。”遇事慎怒,处世慎恼,乐不可极,欲不可
    纵,有利于精神安泰,情志调和,心地宁静,均为养生健体之必须。注重养生之人,修养身心,陶冶情操,是必不可少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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