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21岸通关务实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6:25
核心提示: 法国位于欧洲西部北纬42~~5l o,面积55万平方公里,是西欧大国。法国南部属地中海亚热带气候,其他地区为大西洋温带气候。 法国人口达6 llO万(2002年1月1日),其中本土5 930万,海外省180万。法国人口在欧盟中仅次于德国
法国位于欧洲西部北纬42~~5l o,面积55万平方公里,是西欧大国。法国南部属地中海亚热带气候,其他地区为大西洋温带气候。
法国人口达6 llO万(2002年1月1日),其中本土5 930万,海外省180万。法国人口在欧盟中仅次于德国,居第二位。法国民族以法兰西人最多,约占总人口的90%。据官方统计,1994~1999年,移民法国的中国人分别为l 370人、l 260人、l 050人、3 253人、5 569人和3 728人。
2004年,中法双边进出口贸易额为218亿欧元,年增22%,2002年和2003年的年增幅为20%。法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贸易连续三年下降,其中,出口下降2.1%,进口下降1.8%,但仍保持15亿欧元的贸易顺差。2004年,法国从中国的进口额为165亿欧元,增幅22%。这与法国内需的恢复增长以及欧元汇率的上升是同步的。进口额的45%(74亿欧元)为制成消费品,这是中国传统出口产品,主要包括皮制服装及家用设备(分别为30亿和42亿欧元)。但附加值高的工业设备及中间性产品增幅最快,如集成电路的进口额为10亿欧元,增幅为31%;机械设备进口额为7.3亿欧元,增幅高达60%;电器及电子产品的进口额达43亿欧元,增幅为33%。10多年来,中国超过了其他亚洲竞争伙伴,在消费品领域扩大了在法国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在电器、电子领域也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挤掉了其他工业化国家。2004年,中国已成为法国第2大电器及电子设备的供货国(第l位为德国,第3位为美国)。
1 进口管理
根据法国现行的《海关法》第一条的规定,法国海关管辖领地包括法国本土陆地及海域、科西嘉岛、法属沿海岛屿及海外省(瓜德鲁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及留尼旺);全部或部分属于海关范畴的免税区可被视为法国海关管辖领地。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以后,欧盟15个成员国内部实现了商品、人员、资金和服务的自由流通,因此产生了一个新概念:欧盟海关管辖领地。它是15个成员国国家海关管辖领地的总和。欧盟成员国对来自欧盟以外第三国的进口商品实行统一的海关规则和统一的海关税率。欧盟海关领地基本包括了15个成员国的领土范围。由于欧盟15国被视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商品流通已不再被视为进口或出口,而称之为输入(Introduction)和输出(Expedition)。只有与欧盟之外的第三国进行贸易才被称之为进口(Importation)和出口(Exportation)。
法国政府一贯大力鼓励自由贸易,海关对进出口限制较少,但这并不是说毫无限制。作为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的执行机构,法国海关对进出口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对出口的管理
(1)对某些敏感性商品,规定限制或严格禁止其进出口,如某些化学制品、生物制品、军火等,须事先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放行。(2)法国对某些国家实施禁运,也就是限制其进出口贸易。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伊拉克以及安哥拉、缅甸、利比里亚、利比亚及塞拉利昂等国家。每项贸易禁运都有其特殊性。(3)艺术品的出口须出示特殊的证明,例如,电影的出口须得到法国电影中心的批准书方可放行。(4)农业食品的出口,按法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须出示“卫生检疫证明”;(5)对于可转化用于军事方面的高科技,包括产品和技术,海关对最终用户实施监管,防止这些军民两用技术被进口国用于军事目的。海关对敏感性高科技产品施行的监管由以下几个层次组成:①进口国须提交《国际进口证明》(CII),出口商凭此证明向法国外贸许可证局(SERVICE DES TITRES DUCOMMERCE EXTERIEUR,SETICE)申请《出口许可证》;②海关凭法国外贸许可证局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验货放行;⑨一年后出口商须向法国外贸许可证局提交《商品用途检验证明》(CVL),证明进口国的最终用户符合要求。
1.2进口管理
海关对进口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征税、配额管理和原产地管理。
1.2.1征税海关对进口到欧盟统一大市场的第三国商品征收两大类税赋,关税和增值税。欧盟15个成员国已经统一了关税制度,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政
策、统一的税率。但是各成员国间增值税仍存在着很大差异,各国海关分别征收增值税。
1.2.2关税税率欧盟成员国实行“共同关税税则”,在1993年1月1日以前,这种关税称为“共同对外关税税则”。
2进口报关
2.1报关规定
2.1.1报关单递交时间 法国海关不能预先进行。报关之日确定税率的规则是绝对的,但是海关总局局长有权根据贸易性质及其公司的业务特点,批准予以提前报关。在进口环节已作简要申报的货物运抵海关后,应立即正式申报。逾期未报者,货物予以扣留,4个月内仍未申报的,将由海关公开拍卖。
2.1.2报关地点 正式报关单应递交给有权办理此项业务的海关。除下列情况外,海关原则可办理各种贸易、运输性质的进口货物。①绝对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准报关;②某些应受特别管理(如卫生管理或植物卫生管理)的货物只能向某些专门负责的海关进行正式申报。按保税制度办理海关手续的,原则上必须在货物使用地最邻近的海关正式申报。
2.1.3正式报关单应包括的内容①申报人姓名及地址(若系申报代理人,还应注明该笔结关手续在业务登记簿上的登记号码以便事后核查。②运输方式。海运进口的应列明船名及船长姓名,还应注明载货清单号码。③原产地及来源地内容不可缺。证明原地的文件应该是原产地证书。货物的来源地一般以运输单证为证明,伪造原产地的行为海关按逃避海关监管理论处,构成刑事案件,要处以罚款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④实际收货人的姓名、职业及地址。如有多个收货人,应分别注明。这项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对事后查找是必不可少的。⑤货包的件数、品质及编号。凡散装货物应注明货物名称及运输工具号码。这些内容是查验和清点货物所必须的。⑥货物名称。货物名称的申报,应使用税则术语,如为农产品还要报明其差价税方面的术语。⑦货物的重量、长度、面积、体积或件数、毛重,应同时同数字或字线两种形式申报。⑧货值,用数字及全称字母证明。货值应随附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的发票予以证明。⑨与金融结算规定有关的内容。要求申报货值的各项成分及与银行地址有关的内容。⑩统计内容。统计内容很多,但大部分是结关所必需的内容,并且已号码化。从这些编号中,可以看出省份原产地运输方式、工具和保税仓库等。
2.1.4正式进口报关单应附下列单证①发票对经由同一处海关进口的同一票货物, 可以交验一张总发票以取代各张单独的发票。总发票的份数应和报关单份数相等。每次申报时,都应交验总发票以及与申报货物有关的单独发票。②对外贸易管理规定的许可证或各处其他单证。
2.1.5报关单的更正 依照法国《海关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登记的报关单,原则上不准更改,情况特殊者除外。因此,即使在报关单递交海关之日,申报人仍然可以更改报单中货物的重量、件数、度量或货值,但货物名称、货包编号不准更改。
2.2进口报关手续
2.2.1进口货物的报关货物应在运到后3天内向海关报关,逾期由海关接管移存其他仓库,再过2个月即予没收。未经海关结关的货物,进口商须申报退运给托运人或复运出口均可免纳关税。货物如在存储期满未复运出口,应照纳关税或将货物拍卖。根据法国海关法条例,已征的关税不能退还,误征的税捐,如由原纳税人提出申报并出示原纳税凭证,方能退还。
2.2.2暂时进口货物的申报法国不实行退税制,对用于加工制造出口货的物品可以按暂准进口制度准许免税进入法国。通常进口商应缴纳一笔相当于关税的押金作为担保,上述办法一般限期为6个月,但可延长至2年。暂时进口报关单必须由进口商亲自填送。
2.2.3转运货物的报关法国是陆运货物管理进口海关公约的签字国,公约准许成批货物穿越成员国的国际边境,无须在边境地点将货物从陆运车辆或集装箱内卸下,供海关检查。国际转运业务系由政府特许的企业,如铁路、内陆水运企业等承办。在某种隋况下,当成批货完全由空运和铁路联运时由航公司承办。
2.2.4关栈货物的报关 海关的关栈条例适用于未定或不明的货物。对存栈和退出关栈复出口的货物不征收关税,对于退出关栈进口销售的货物应按直接进口货物的同样手续交纳同样的关税。
3进口关税
法国为欧盟成员国,欧盟在产品进口上还存在关税高峰,在农产品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有的高达209.9%。欧盟农业产品关税税率变化频繁。欧盟成员国实行“共同关税税则”,在1993年1月1日以前,这种关税称为“共同对外关税税则”。
4中药进口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4.1 中草药进口
目前中药的销售与使用尚未得到法国卫生部门正式批准,政府不准中药以药品名艾进口,所以法国药店常无中成药,但在草药店、顺势药房或华人开的百货商店中往往有售。巴黎一家草药店经销300~ 600种中草药,勒阿弗尔、波尔多等城市也有经销中草药药材和中成药的药店,货源多从荷兰、比利时或香港转口进入法国。单味草药常制成粉剂、提取液、茶剂,中成药则以特殊食品、膳食补充剂、保健品或饮料名义进口销售。1986年法国总统密特朗曾下令对天然药及其替代品深入研究,建议政府成立一个研究草药的基金会(1986年12月成立)以便支持植物药(包括中草药)研究开发与进一步推广。这类药物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与舆论支持,法国中医界人士也为取得中医药的合法地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法国政府决定将中医学教育纳入高等医学院校课程。目前法国对中草药研究的力度还不如日、美、德等国,也没有象美国草药研究基金会(AHRF)、草药产品协会(AI-IPA)那样的组织和经济投入,但中草药受到法国医学界的支持,政府也无意阻止其研究与使用。1996年法国卫生部已同意在法中合办的中医院使用中药制剂,法国医学会也承认中医是合法医疗实践的组成部分,一些社会健康保险机构已同意支付中医治疗费。此外在一些科研机构也使用多种中草药治疗某些病(临床试验)。这些预示着中医药有望得到法国法律的认可。
4.1中草药的管理
按法国植物药法,中草药现被纳入医药管理的范畴。关于医药法国有严格的立法。新药上市前必须经过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审批强制执行24条国际药典标准。
4.1.1质量标准药物化学成分分析如主要有效(活性)成分、有毒成分、灰分、重金属与砷含皇(单位为g或ppm)。
4·1.2安全标准毒性试验如动物急性毒性试验、动物致突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临床毒性试验。
4.1.3疗效标准临床试用阶段分为I、II、m期临床试验。这些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新药的有效性与毒副作用,从而判断其实用价值。
从1980年开始,法国药典委员会与法国许可证颁发委员会的专家,通过大量研究和筛选工作确定了较为恰当的审核标准。认为医用草药可作为医药(草药制品)、食品(调味品、保健饮料、膳食补充剂)、化妆品而适用不同的管理规定。法国也同意欧共体 (EEC)准则中关于草药药品、植物药的定义,即“草药药品是含有活性成分的药物产品,植物原料和(或)植物药制剂除外“如紫杉醇、青蒿素。植物药是用于医疗目的的植物原料,往往将一种植物药看作一种活性成分可做成单一或复方植物药制剂,如银杏叶制剂、山楂叶制剂、地黄丸系列。实际上欧共体的有关规定更严格一些,在药品进口方面往往实行名目繁多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标准、新药许可证、药价、包装、广告宣传以及药品的反倾销条例等种种“合法的“障碍。1994年秋EEC通过一项指令规定,自 1995年1月1日起所有药物包括中草药必须领取产、销执照后才能上市。因为审批执照的条件苛刻,这无异于禁销草药。
法国属于欧共体国家,也同意欧共体的有关规定,但目前尚未执行上述指令,而采用较温和些的规定。法国许可证颁发委员会认为在草药药品领域必须重视传统医学的观点。法国将草药制品分为两类:①注册药物,有的草药作为处方药在药房出售纳入法定医疗保险范畴,有的则注册为非处方药。常通过认可的临床有效证据而得到批准,在药品疗效说明时冠以“传统用于……”的字样。②作为保健品、膳食补充剂不许宣传治疗效果,一般在草药店、食品店、百货店等大众市场销售。因为不进入药品市场可以不必按国际药典标淮审批。目前欧洲360种药用植物(草药)已经注册在欧共体,各国通用可以不经过药理学、毒理学试验就允许上市。法国药政机构将这类植物列成清单公诸于众,写明植物名称、药用部分、功效、用法与适应证。在使用中不断有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而适用西药的一些流通规定。中草药大多尚未获准进入法国,往往需要转口入关,在草药店或商店销售。法国的数百家针灸或中医诊所多设有中药房备有中草药药材、常用浓缩剂与中成药。一般来说这种销售行为缺乏法律保护。不过若能在中医药临床实践中认真总结,陆续提供中药的疗效数据,将可申请非处方药注册。非处方药注册条件强调毒理学和临床文件:①毒理学文件包括药物的传统认识(文献资科显示低毒或剧毒)、使用中的药物监测资料(有否新的毒性成分或毒性反应)。②临床文件包括35种治疗指征,如使用剂型、配伍与疗效等。对于不同的草药制剂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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