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药师也可开处方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2 12:11:07
核心提示:在其他一些国家,药师在临床上根据情况需要也可以参与或独立开处方。如在美国形成的合作实践协议(collaborativcpracticc agreements),在这种模式下,药师与医生共同协商开某些药物,在某些情况下,临床药学专家也可独立开药,
在其他一些国家,药师在临床上根据情况需要也可以参与或独立开处方。如在美国形成的合作实践协议(collaborativcpracticc agreements),在这种模式下,药师与医生共同协商开某些药物,在某些情况下,临床药学专家也可独立开药,如在美国退伍军人医学中心,允许药师开处方有较大自由。
美国药师处方与英国的主要差别是,英国的补充处方代表了一种比较同等的、集中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相同妁处 方模式,要求药师完成正式培训并证明具有规定的能力(e.g.,交流,咨询和诊断技术)。而在美国的处方药师是由他们所在医疗机构颁发资格证书,授权提供药物治疗管理服务,不同于在英国药师一旦获得补充处方人资格,这种资格将会在所有二级保健机构或初级保健机构得到公认。美国 的合作实践方案(Couaborativc practiccprotocols)非常类似于英国补充处方的临床管理方案,但英国的临床管理方案不是使用一种能够适用于患某种疾病所有病人的一般方案,而是处方药师为每位病人制订一份针对病人个体的方案,而且必须经过病人和独立处方人同意。
美国的有些药师长期在为病人开处方。作为提供药物治疗管理服务的部分工作內容。在英国制定药师开处方的法律时,吸取了美国药师处方的很多经验。美国药师在克服某些障碍诸如与医生建立工作关系、开拓一种成功的服务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在这些经验的帮助下,英国建立了最新形式的补充处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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