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制度的启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2 12:11:07
核心提示:(上接3月31日8版) 目前在美国普遍采用的DRG付费系统,也成为统一医院、患者、保险公司三方利益的重要导向。D1LG是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定额付费的支付方式,它以强大的动力促使医院对某组疾病提供最快的诊断和最有效的治疗,
(上接3月31日8版)
目前在美国普遍采用的DRG付费系统,也成为统一医院、患者、保险公司三方利益的重要导向。D1LG是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定额付费的支付方式,它以强大的动力促使医院对某组疾病提供最快的诊断和最有效的治疗,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如缩短平均住院日),同时还要为病人制定周密的出院计划,从而避免其重新住院,形成质量、效率、效益互相制衡的有效机制。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不论从覆盖面还是支付方式来说,都没有对医疗行为造成足够的有效的影响力。公立医院处于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不必为进入定点医院而担忧;保险类型单一,覆盖面小,保险机构与医院信息不对称,监管薄弱;费用支付方式简单采取按人均住院费用定额付费和部分按项目付费,漏洞较多,因此没有形成利益统一的良性机制。美国发达的健康保险系统对我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无疑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届示三: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合理分工,政府在保证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和法制化方面承担了重要角色。
美国医疗体系的主要特征是既无政府的统一管理,又非完全式市场竞争。在美国,政府部门只有在私有领域明显不能提供重要服务的时候才会介入到某一活动中去。比如,对于穷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住院时间较长的慢性病人等,私有机构难以就这些疾病给医院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于是为这些人服务就成了政府的职责。而当私有机构可以通过慈善捐款、直接付款、私人医疗保险等方式进行资金援勘时,政府职能就退居次要地位。
在医院所有制方面,根据1998年公布的数字,在全美6021所医院中,联邦政府所有的医院仅有275所,多为退伍军人医院、印第安人医院;州或地方政府所有韵医院有1218所,主要是为特殊人群、穷人、无保险者提供服务或为科研及数学实习提供机会。
在美国,政府保险主要为65岁以上老人、残疾脚穷人提供,而在我国,恰恰是这部分人不能被社会保险覆盖,大量的农民、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没有医疗保险,在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时根本没有支付能力,或者听天由命,或者在医疗机构欠费逃费。
在美国,任何医院对没有钱或者没有保险的急诊危重病人都不能拒绝诊治,而这部分支出最终常常是由政府埋单的。政府对私立非营利性医院也有资助,这部分资助平均占私立医院收入的8%,在有些州这个比重高达20%以上,这是美国医疗的一大特色。那些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医院,政府还会在医院建设上给予额外的支持。
转变政府职能也是我国卫生领域亟须解决的问题。政府应该把重点放在对基本医疗的扶持和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上,而对一些专科机构、高档服务、特殊服务,则应该让其自主发展。政府主要是制定法规和标准,把好准入关,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要把有限的资金向社区、农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逐步扭转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医疗服务缺乏公平性的现状。鼓励社会资金办医,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其遵循市场规律灵活自主地经营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
(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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