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英国药监局提出对1968年医药法第12章第一款修改方案,并在其说明中,列举了当前草药市场的混乱现象,应引起国内企业的特别注意。
英国药监局指出的草药市场混乱现象,如:植物品种混淆;含有重金属成分、有毒成分、西药成分;质量低劣;对孕妇婴幼儿老人未加区分用药,诊断有误;虚假过分的吹嘘,延误病情;不充分或草率地询问病情;英语水平不足以与病人交谈;不卫生的操作或配药,不知产品在货架上的保存时间以及保质期;无产品安全成分信息,不告知病人安全使用方法;不知患者正服用西药而混服造成有害毒副反应;对病人的意见不负责任,错误的广告或单页自我宣传:「100%安全」、「无副作用」、「草药安全因其纯属自然」、「比西药安全」、「中药不会干扰西药」、「能抗癌」等等。英国药监局认为,这些现象导致了事故与问题层出不穷。
英国中医药界的不少有识之士,早在前几年就针对中医药市场上所存在的问题,纷纷探讨与呼吁有效的管理办法。他们认为,虽然英国药监局列举的问题不是单单针对中医药的,但其中提到中医药的问题比较多。
正是针对这些问题,英国药监局提出了对1968年医药法第12章第一款修改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对传统药的规范管理和对草药从业者等的管理。
据了解,英国传统医药立法包括三个方面:1、建立非处方传统药法规;2、对1968年药品法第12章第一款规定的传统药进行规范;3、对传统药从业者资质和法律责任义务进行规范。此次英国药监局对1968年药品法第12项第一款进行修改,即包括了上述传统医药立法管理的第二和第三方面。
有关专家指出,中国有实力、有能力的中药生产厂家应及早着手考虑配合生产高质量的专供合法注册中医师使用的中成药。批发供货商应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准备,迎接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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