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即眼睛雷射术)在台湾非常普遍,但台湾最早引进这项手术的台北医学大学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最近突然宣布,今后不再动这种手术。他表示,经过
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即
眼睛雷射术)在台湾非常普遍,但台湾最早引进这项手术的台北医学大学
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最近突然宣布,今后不再动这种手术。他表示,经过长期观察发现,不少接受手术的患者,十多年后陆续出现并发症,视力明显下降,可能和动刀后角膜瓣
发炎有关。蔡瑞芳的言论引起了台湾眼
科医学界讨论,也冲击了近视矫正医学的市场。其实,激光近视矫正术后并发症风险大,早在08年时美国
外专家就已发表了相关意见。


截图来源于US ophthalmology management(眼科管理网)
毕业于南方卫理公会大学Dr. Patel 说:“至于激光近视矫正手术理论上并发症少的优势,还没有看到确切的证据。”《眼科管理,2010年9月》
激光
外科医生,
儿科的眼科医生和教育家Barry N. Wasserman, MD称“有一些广告牌和广播电视广告称,激光近视矫正术不需开刀就能
治疗近视。作为医生,我们应该出来声明下,这样的广告绝对严重误导公众!在这样的误导下,患者觉得进行激光近视矫正术是不需要切割眼角膜。而且,除了手术本身有风险外还有其它手术并发症风险。我想问问,难道我们就是为了把患者诱骗到我们办公室来而误导公众的么?”《EyeNet杂志,2008年3月》
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医学院Vincent P. de Luise, MD称:“……手术就是手术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做这个手术,不动手术总是比动手术要安全的。 当然,激光近视矫正术确实能达到比机械切割安全的手术效果,这是真的,但这仍是一种手术,是手术就有风险,无论你用什么方式切换它。”《眼科时代,2008年6月1日》
来自于美国眼科管理网《激光消费者调查报告》中称,很多患者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术后半年会有眼睛干涩,光环和视力模糊等副作用,这是令人痛苦的,因为这是个可以自主选择做或不做的手术,而并不是非做不可。”
中山眼科医院
葛坚院长指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本身是能安全、有效、快捷的矫正
屈光不正。从80年代后期,这一手术就在欧美应用到临床,传入我国并使用到现在,确实证明是一种相当好的方法。但是这一手术也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它有着严格的适应症。
适合作激光手术的一般要求是:年龄在18至50岁,近视度数已基本稳定( 每年变化不超过50度),而且本人的工作环境不适合戴眼镜或者是因种种原因(如美观要求 、戴框架眼镜不舒适、戴隐形眼镜太麻烦或容易“发炎” 等)有摘掉眼镜的强烈愿望。此 外,还要求全身健康状况基本良好,没有其它严重的眼病如
圆锥角膜、
青光眼、
白内障以 及眼底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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