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寻医问药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寻医问药 > 肝病科 > 正文
  • 慢性丙肝勿使用干扰素

  • 来源:唐汉寻医问药 作者:唐汉 时间:2013-10-17 09:29:22
  • 核心提示:   干扰素是一种免疫促进剂,具有广谱的抗病毒的作用,能抑制病毒的复制,阻断肝炎病毒的扩散,用α干扰素可使丙型肝炎得到控制,对急性丙肝疗效较好,及时治疗可
      干扰素是一种免疫促进剂,具有广谱的抗病毒的作用,能抑制病毒的复制,阻断肝炎病毒的扩散,用α干扰素可使丙型肝炎得到控制,对急性丙肝疗效较好,及时治疗可以防止急性发展为慢性。干扰素300方单位,隔日1次肌肉注射,连续应用6个月,可使50%左右患者转氨酶恢复正常。

      α-干扰素虽然是目前治疗丙肝的唯一有效药物,但并不是任何一位丙肝患者都可以使用。慢性丙肝、年龄在18~60岁、谷丙转氨酶(ALT)增高在正常值上限的1.5倍以上、抗-HCV和HCV-RNA均为阳性,是应用α-干扰素治疗的指征。已诊断为肝硬化的患者,不宜服用此药;仅抗-HCV或HCV-RNA阳性,谷丙转氨酶正常的患者,也不应使用α-干扰素。因为谷丙转氨酶正常的患者使用α-干扰素后,由于免疫调节作用,会改变免疫反应与病毒复制之间的平衡,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异常。

      α-干扰素治疗丙肝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主要为感冒样症状如发热、头痛、肌肉酸痛等,在注射后4~8小时出现,持续数小时,一旦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严重副作用时应减少干扰素用量或停药。不良反应程度与α-干扰素的剂量有关,剂量越大,反应越强。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