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寻医问药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寻医问药 > 肝病科 > 正文
  • [乙肝孕育]女性感染者的生育?

  • 来源:唐汉寻医问药 作者:唐汉 时间:2013-10-17 09:20:39
  • 核心提示: 乙肝病毒感染的女性在准备生育时应进行全面的肝功能检查,综合评定感染者肝脏的代偿能力。如果仅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生育,但在妊娠期应定期监测肝功
    乙肝病毒感染的女性在准备生育时应进行全面的肝功能检查,综合评定感染者肝脏的代偿能力。如果仅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生育,但在妊娠期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如果在肝功能不正常时,则不能妊娠。因为妊娠可加重肝脏的负担,使肝炎加重。妊娠期的慢性肝炎可发展为慢性重型肝炎,急性肝炎可发展为急性重型肝炎。孕妇中重型肝炎的发病率为非孕妇的65.5倍,孕妇合并病毒性肝炎的病死率高达5.4~6.6%,为非孕妇的5.9倍,产后出血率高达6.7~10.2%,肝硬化的孕妇妊娠期易出现腹水,妊娠中、晚期可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患有病毒性肝炎的孕妇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也较多。所以女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如发现肝功能不正常,应积极进行治疗,待肝功能正常后恢复一段时间(1~2年)再怀孕,但应在严格的医疗监测下生育。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