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寻医问药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寻医问药 > 传染科 > 正文
  • 孕妇患梅毒的治疗注意事项

  • 来源:唐汉寻医问药 作者:唐汉 时间:2013-10-17 14:20:39
  • 核心提示: 核心提示:孕妇梅毒是指梅毒妇女怀孕者。指患有显症梅毒或潜伏梅毒的妇女在妊娠期,或孕期染上了梅毒,均属之。但是只要孕妇患有梅毒,则对胎儿危害甚大。
     
    核心提示:孕妇梅毒是指梅毒妇女怀孕者。指患有显症梅毒或潜伏梅毒的妇女在妊娠期,或孕期染上了梅毒,均属之。但是只要孕妇患有梅毒,则对胎儿危害甚大。
      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

      孕妇梅毒是指梅毒妇女怀孕者。指患有显症梅毒或潜伏梅毒的妇女在妊娠期,或孕期染上了梅毒,均属之。但是只要孕妇患有梅毒,则对胎儿危害甚大。

      [临床表现]

      临床经验证明,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在孕期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儿体,常致胎儿流产、死产或早产。即便是足月产,也可能已是梅毒患儿。这不仅直接影响胎儿成活率,也会影响胎儿健康发育。常见引起孕妇梅毒流、死、早产的原因如下:

      1)流产:多发生在怀孕4~6个月时,螺旋体可使胎盘内小动脉发炎,形成动脉梗塞,至使胎盘组织坏死,供给胎儿营养不足而发生流产。需把胎儿排除出宫外,以利母体。

      2)早产:多发生在怀孕第6~8个月期间,即是提前分娩。95%出生后会短期夭亡。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已侵犯胎儿内脏,致使脏器受损而功能不足,出生后的早产儿极难适应外界环境,如有感染即会夭亡。如有个别免于死亡者,也已是先天梅毒患儿。

      3)死产:见于怀孕已达足月,但当临产前数日,或临产时发生的突变,而产出死胎。

      没有经过抗梅毒治疗,或治疗不彻底的梅毒妇女,随着病期的延长,经过3~4胎的流、早、死产的生育之后,可获存活婴儿。但在这些婴儿中,还有60%可能会染上梅毒,仅有约40%的婴儿可幸免受染而成为健康儿。

      我们都知道梅毒是一种普遍的一种性疾病之一,所以孕妇患梅毒在治疗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主要如下:

      1、有梅毒疾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男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表现不明显的已婚男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要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怀孕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怀孕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怀孕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怀孕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也许是阴性的,在怀孕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